2025年12月16日,中国台湾“卫福部食药署”发布卫授食字第1141302895号通知,拟制订食品原料2'岩藻糖基乳糖与二岩藻糖基乳糖、混合物的使用限制及标示规定,意见反馈期为60天。主要内容:
只限用于婴儿与较大婴儿配方食品及专供七岁以下儿童的乳粉或类似产品;
使用限量:婴儿与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为1.6g/l;专供七岁以下儿童的乳粉或类似产品为1.2g/1;
标签标示:“本品为利用转基因微生物生产”或“本品为利用转基因微生物生产,但最终不含转基因微生物及其转殖基因”。经再次制造、加工或调配制成的食品,免于标识。